韓國智庫建議對高價值數位資產投資者課稅
韓國金融研究院於 9 日發布一份報告,建議先對高價值投資者徵收數位資產稅,並依循針對金融投資資產所採用的同一股權原則。根據研究員 Bae Jin-soo 的說法,該建議源於既有的金融投資資產課稅制度,該制度僅對符合條件的大股東徵稅,例如持有單一股票達 500 億韓元或以上。 提議的課稅架構 Bae Jin-soo 表示:「從金融投資資產課稅與股權觀點來看,高價值投資者的數位資產課稅可以被納入考量」,並解釋說:「在股權層面上,先鎖定持有超過一定金額數位資產的投資者進行課稅,之後再進一步擴大,這樣的做法在一致性上是合理的。」 該專家也強調,若導入全面性課稅,系統設計必須反映損失結轉與抵扣等關鍵議題。Bae 指出:「從資本利得稅的角度來看,主要國家會承認損失結轉與抵扣,並針對長期持有適用稅收免除或優惠稅率,因此需要設計出能夠反映這些做法的課稅制度。」 仍需進行的基礎政策討論 Bae Jin-soo 強調,需要就數位資產課稅的基礎以及其公共可接受性進行根本性討論。由於在廢除金融投資所得稅後,資本利得稅的課稅基礎相對被削弱,目前數位資產課稅是此類別中唯一規劃中的稅制措施。 雖然從稅收角度來看數位
Crypto Frontier·05-11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