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越來越深入研究期權,並意識到很多人混淆了這兩個基本概念:買入開倉(buy to open)和買入平倉(buy to close)。它們聽起來相似,但實際上在你的投資組合中卻是做著完全相反的事情。



所以,關於買入開倉的事情。當你進行買入開倉時,你是通過從賣方購買一份期權合約,進入一個全新的持倉。你現在是持有人,這意味著你擁有該合約所提供的所有權利。無論是買權(call)還是賣權(put),你都在對市場做出新的押注。如果你買入開倉一個買權,你是在說標的資產的價格會上漲;如果你買入開倉一個賣權,你則是在押它會下跌。你向賣方支付一筆權利金來獲得這個權利,然後就擁有了那份合約。

現在,買入平倉就變得有趣了。這是當你作為合約的賣方,試圖退出你的持倉時所做的操作。假設你之前賣出了一份買權合約,你已經提前收取了權利金,但現在你面臨風險。如果市場走勢對你不利,你可能會遭受損失。為了擺脫這個義務,你會購買一份相同的合約來對沖之前賣出的那份。這就像創建一個鏡像持倉——每一美元你可能欠的,新的合約就會支付你一美元。這兩個持倉相互抵銷。

這個方法之所以有效,主要是因為市場的運作方式。市場中有一個清算所,位於所有交易者之間。當你寫出一份合約時,你並不是直接對買方負責,而是對市場負責,市場再對買方負責。因此,當你通過購買對沖合約來進行買入平倉時,清算所會將所有交易淨額結算,你最終的風險就為零。

我來舉個具體的例子。假設你賣給瑪莎一份XYZ公司股票的買權合約,行使價是$50 ,到期日是8月1日。你因此收取了一筆權利金,承擔了這個風險。但後來XYZ股價飆升到60美元。如果瑪莎行使權利,你每股就會損失$10 美元。為了擺脫這個風險,你可以購買一份相同的買權合約,行使價和到期日都一樣,來對沖你的持倉。通過市場做市商,這兩個持倉就完美抵銷了。

關鍵的區別在於:買入開倉創建了一個全新的持倉,並傳達了你對市場方向的押注信號;而買入平倉則是用來消除你之前賣出合約時建立的義務。一個是開啟新局,一個是關閉舊門。理解這個區別對於認真交易期權來說非常重要。

不過提醒一下——你為買入平倉支付的權利金通常會高於你最初賣出時收取的那部分權利金。這是提前退出的成本,但至少你已經擺脫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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