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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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224 證券簡稱:三力士 公告編號:2026-007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5年10月29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擬使用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A股),用於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6.5元/股(含)(回購價格不高於公司董事會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5年10月30日披露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於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的相關規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透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帳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902,116,324股的0.2882%,最高成交價4.42元/股,最低成交價4.27元/股,成交總金額11,306,864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購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託時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託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託;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回購價格區間、資金來源均符合回購股份方案的有關規定。

公司後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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