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正通過立法重塑加密貨幣監管格局,在創新與保護之間尋求平衡。2025年,隨着 AB 1052 法案的通過和《數字金融資產法》(DFAL)的實施,加州政府機構與企業面臨全新合規框架,引發行業廣泛關注。
加州的漸進式監管路徑
- 政府支付合法化(非強制)。AB 1052法案明確授權(但不強制)加州各級政府機構自2026年7月1日起接受加密貨幣支付。這意味着市縣或州部門可自主選擇接受比特幣等數字資產作爲公共服務費用或稅費的支付方式,爲公共財政開闢新渠道。
- 休眠錢包監管爭議。同一法案規定:托管型加密錢包若三年無用戶操作,資產將被州政府臨時接管。盡管政府承諾“持有而非清算”且支持身分驗證後贖回,該條款仍引發“違背加密貨幣去中心化本質”的批評。鏈上社區諷刺其爲“加州特色沒收政策”,推動更多用戶轉向非托管冷錢包。
企業合規:DFAL許可制度正式生效
2025年7月1日,加州 DFAL 全面實施,核心要求包括:
- 強制許可範圍:從事數字資產交易、轉帳、存儲或穩定幣發行的企業需向 DFPI(加州金融保護與創新部) 申請牌照,違者面臨每日 10 萬美元罰款。
- 關鍵豁免對象:銀行、證券經紀商、技術提供商及年交易額低於 5 萬美元的小型企業無需申請。
- 消費者保護措施:持牌企業須披露交易風險與費用、維持足額資本儲備,並執行反洗錢(AML)審查。
休眠錢包條款:保護還是越權?
AB 1052 將加密貨幣納入加州《未主張財產法》管轄,引發兩極評價:
- 支持方認爲該政策可防止資產永久丟失(如用戶遺忘密鑰或意外身亡),類比銀行帳戶休眠處理流程。
- 反對方抨擊其侵犯財產權。用戶強調自我托管(self-custody) 才是規避監管的唯一途徑。
橫向對比:加州處於“嚴格監管陣營”
與美國其他州相比,加州與紐約州(BitLicense制度)、新澤西州並列監管嚴苛區域,顯著區別於懷俄明州、得克薩斯州等“加密友好州”。例如:
- 紐約:企業需通過繁瑣的BitLicense審批,合規成本高昂
- 懷俄明:承認DAO法律地位,免除加密貨幣財產稅
- 康涅狄格:2025年直接禁止州機構接觸加密貨幣
未來展望:聯邦與州的政策博弈
盡管加州收緊監管,聯邦層面卻呈現寬松趨勢:
- 川普政府推動《Genius Act》與《Clarity Act》立法,擬將穩定幣納入聯邦監管,並明確代幣的“證券/商品”分類標準。
- DFPI預留政策彈性空間:可基於“公共利益”豁免特定企業,爲創新留出試驗通道。
加州正以 “監管沙盒”思維 探索加密資產合法化,其框架傳遞明確信號:接受加密貨幣的 “貨幣屬性”(支付合法化),但強化其 “金融資產屬性”(企業合規與消費者保護)。
這一路徑可能成爲各州範本——即便爭議中的休眠錢包條款,也已推動用戶重新審視“私鑰主權”的真正價值。隨着2026年AB 1052全面生效,加州的試驗成果將深刻影響美國數字資產政策的未來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