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說法,一名被告近日因透過加密通訊管道非法取得超過 9 億條個人資訊而被判處有期徒刑 7 年,並處以 70,000 元罰金。該被告建立了一個「社交工程資料庫」網站,存放了 1.7 億筆公民個人資料記錄,並以出售資訊換取加密貨幣。該被告亦在加密平台上設立群組,用於散布侵犯隱私的內容。法院以侵害公民個人資訊以及非法使用資訊網路的罪名判定被告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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