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要求 Google 向競爭對手和 AI 聊天機器人開放搜尋資料,重塑搜尋格局

Gate News 訊息,4 月 16 日——歐洲委員會於 4 月 16 日向 Alphabet 發出初步調查結果,要求 Google 依《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規定,向競爭對手和 AI 聊天機器人開放其數十年累積的核心搜尋資料。該措施旨在限制這家美國科技巨頭的市場支配地位。

所提議的措施涵蓋六個領域:資料接收方的資格標準,(明確包括具搜尋功能的 AI 聊天機器人)、Google 必須共享的資料範圍、共享方式與頻率、個人資料匿名化程序、FRAND 定價參數,以及接收方的存取程序。歐盟科技主管 Henna Virkkunen 表示:「資料是線上搜尋以及開發新服務(包括 AI)的關鍵輸入。對該資料的存取不應以可能損害競爭的方式受到限制。」歐盟將「具搜尋功能的 AI 聊天機器人」明確納入之意,意味著能直接回答提問的對話式 AI 系統在法律層面被視為與傳統搜尋引擎處於同一競爭領域,並享有相同的資料存取權利。這表示,一旦最終落定,像 OpenAI 的 ChatGPT 與 Anthropic 的 Claude 這類產品將取得數十年 Google 搜尋使用者行為資料——這將帶來顯著的競爭優勢。

監管程序於 2026 年 1 月 27 日展開,作為《數位市場法》執法深化的一部分。Google 於 2023 年 9 月 6 日被正式指定為提供核心平台服務,並於 2024 年 3 月 7 日開始全面符合《數位市場法》。委員會將於 7 月 27 日發布具約束力的最終決定,並給予 Google 三個月時間進行最終談判。打破資料壁壘可能會從根本上擾亂搜尋市場中的、以資料為驅動的「馬太效應」(Matthew Effect)——即更多使用者產生更豐富的資料,進而提升品質並吸引更多使用者。強制資料共享可能打破這個循環,讓 AI 新創在不必從頭建立使用者回饋的情況下,利用 Google 的資料進行模型最佳化。

Google 回應迅速。資深競爭事務律師 Clare Kelly 表示,該公司將「堅定反對這種過度干預」,並稱其「遠遠超出《數位市場法》的原始授權,並危及隱私與安全」。如果 Google 最終拒絕遵從,委員會可對 Alphabet 的年度全球營收課以最高 10% 的罰款——可能是天文數字。這場監管對決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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