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9 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HKEX)就浙江永安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股票代碼:08211,已除牌)及其六名董事未有遵守適用的 GEM 上市規則,對其作出紀律處分,原因是該公司於 2024 年年末前後,將約全部現金結餘 1.667 億人民幣轉移予控股股東。董事會於數週後才在公司秘書發現後知悉該轉移,且其後的補救行動嚴重延誤。上述違規源於公司未能維持足夠的內部控制,以及董事違反其受信職責,在保障公司資產及監察關聯交易(依 GEM 上市規則)方面的職責。
HKEX 發出針對董事的不適合聲明及譴責,對象為公司前董事長、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詹發輝。交易所亦就投資者權益受損向金磊(當時為除牌時的董事長及執行董事)及周有琴(前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發出不利聲明,並對其作出譴責。HKEX 對夏振波(除牌時非執行董事)、袁凌峰(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張建勇(獨立非執行董事)作出譴責。公司及所有涉事董事並未就各自於 GEM 上市規則下的違規及責任提出抗辯,並同意接受 HKEX 所施加的制裁及指令。
調查發現,約在 2024 年年末,該公司未有遵循適用的 GEM 上市規則,便將其幾乎全部現金結餘 1.667 億人民幣轉移予控股股東。董事會僅在公司秘書於數週後發現該轉移時,才得知相關情況。詹發輝在未獲董事會批准或通知的情況下、且未確保遵循內部控制及 GEM 上市規則,亦未建立必要的保障措施,便按控股股東要求執行該轉移,因而違反其保障公司資產的受信職責。
金磊及周有琴未能妥善監督公司營運,亦未能及時發現巨額資金轉移,因而違反其董事職責。在發現詹的轉移後,相關董事會成員(夏振波、袁凌峰、張建勇、金磊及周有琴)未能採取及時的補救措施,違反其董事職責。延誤包括延後公告關聯交易、暫停詹發輝的權限、與控股股東簽署書面條款、收回已轉移資金,以及調查關聯交易及既有內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董事會未能確保公司維持足夠且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審查顯示,與關聯交易監察及帳冊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浙江永安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2 年 4 月 16 日成立,並於 2002 年 11 月 8 日在香港交易所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成長企業板(GEM)上市。公司的核心業務涉及針織面料的生產、銷售及針織外包。主要產品包括純棉織物及四向伸縮化學纖維織物,並依賴紹興柯橋紡織產業集群進行出口及國內銷售。該公司於 2025 年 2 月 21 日暫停買賣。根據 GEM 上市規則第 9.14A(1) 條,公司原應於 2026 年 2 月 20 日前完成全部復牌指引並恢復買賣。未能在期限內完成後,GEM 上市委員會決議於 2026 年 2 月 27 日將公司除牌,並於 2026 年 3 月 16 日正式取消其上市地位。公司的審計師先鋒(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 1 月辭任,拒絕繼續,原因是公司無法提供完整帳目,且對 1.667 億人民幣資金交易的合規性存在重大疑慮,導致無法出具審計報告。
HKEX 在 6 月 9 日就永安融通控股宣布了什麼?
6 月 9 日,HKEX 就永安融通控股及其六名董事於 2024 年年末前後將 1.667 億人民幣轉移予控股股東、但未有遵守 GEM 上市規則,以及董事會在數週內仍不知情一事,作出紀律處分。
為何永安融通失去上市地位?
該公司於 2025 年 2 月 21 日暫停買賣,並須於 2026 年 2 月 20 日前根據 GEM 上市規則第 9.14A(1) 條符合復牌指引。未能於期限內達成後,GEM 上市委員會決議於 2026 年 2 月 27 日除牌,並於 2026 年 3 月 16 日正式取消上市地位。
HKEX 對董事施加了哪些制裁?
HKEX 向詹發輝發出董事不適合聲明及譴責;並就金磊及周有琴的投資者權益受損發出不利聲明及譴責;同時因違反董事職責及 GEM 上市規則,對夏振波、袁凌峰及張建勇作出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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