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意識到一件相當瘋狂的事情——一些作者真的賺了大錢。就像是億萬富翁級別的財富。我們在說那些僅僅靠寫書就變得富有的人,說真的,讓你不禁開始懷疑自己的人生在幹嘛。



我查了一下,顯示J.K.羅琳的淨資產曾一度達到$1 十億,成為史上第一位達到這個里程碑的作者。想想看,這真的太瘋狂了。僅僅是哈利波特系列——我們在說超過8000萬本的銷售量,翻譯成84種語言,電影、遊戲、周邊商品無處不在。她基本上創造了一個持續賺錢的文化現象。

但有趣的是——她甚至已經不再是最富有的人了。Grant Cardone靠著商業書籍和經營多家公司,竟然積累了$800 十六億美元的財富。然後是James Patterson,靠著他的偵探系列和驚悚小說,銷售量一直在持續增長,身價約$500 百萬。這家伙已經寫了超過140本小說,銷售超過4.25億本。這是另一個層次的多產。

Stephen King的身價約$600 百萬,擁有超過3.5億本的恐怖小說銷售量。John Grisham靠著法律驚悚小說,每年從版稅和預付款中賺取50到16億美元。Matt Groening的《辛普森家庭》身價約百萬。這些數字真的令人震驚。

最瘋狂的是,這些人產生的被動收入有多驚人。就像,他們只寫一次東西,卻能持續賺錢數十年。J.K.羅琳的淨資產情況就是一個完美的例子,證明一個成功的系列可以徹底改變你的財務軌跡。當你看到這些數字時,"追隨你的熱情"的建議就有不同的感覺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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