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9 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KEX)对浙江永安荣通控股有限公司(前股票代码:08211,已除牌)及其 6 名董事采取纪律处分,原因是其在 2024 年底前后未遵守适用的 GEM 上市规则的情况下,将 166.7 百万人民币的几乎全部现金余额转移给控股股东。董事会在数周内未获悉该转移,直到公司秘书发现该事项后,后续补救行动严重滞后。上述违规源于公司未能维持足够的内部控制,以及董事违反了在保障公司资产和在 GEM 上市规则下监控关联交易方面的受信义务。
HKEX 发布董事不适任声明并对公司前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詹发辉予以谴责。该交易所还就投资者利益发出偏见声明,并对当时除牌时的董事长兼执行董事金磊以及前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周有琴予以谴责。HKEX 对当时除牌时的非执行董事夏振波、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凌峰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建勇予以谴责。涉事公司及全部相关董事均未对其各自违反事项或在 GEM 上市规则下的责任提出抗辩,并同意接受 HKEX 作出的制裁及指令。
调查发现,2024 年底前后,公司在未遵循适用的 GEM 上市规则的情况下,将其几乎全部现金余额 166.7 百万人民币转移给控股股东。董事会仅在公司秘书发现该事项数周后才获悉转移。詹发辉在未获董事会批准或未通知董事会的情况下,按控股股东的要求执行转移,从而违反其保障公司资产的受信义务;同时未确保符合内部控制及 GEM 上市规则,也未建立必要的保障措施。
金磊和周有琴未能妥善监督公司运作,且未能及时发现大额资金转移,违反其董事职责。相关董事成员(夏振波、袁凌峰、张建勇、金磊和周有琴)在发现詹的转移后,未能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违反其董事职责。相关滞后包括推迟关联交易公告、暂停詹发辉的权限、与控股股东签署书面条款、追回已转移资金,以及就关联交易及现有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调查。董事会未能确保公司维持足够且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审查显示,与关联交易监控和账簿有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浙江永安荣通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4 月 16 日注册成立,并于 2002 年 11 月 8 日在港交所创业板(GEM)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包括机织面料生产、销售及织造分包。主要产品包括纯棉面料和四向弹力化学纤维面料,依赖绍兴柯桥纺织产业集群以用于出口及国内销售。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停牌。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9.14A(1) 条,公司应在 2026 年 2 月 20 日前完成所有复牌指引并恢复交易。未能达成期限后,GEM 上市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决议对公司除牌,并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正式取消其上市地位。公司的审计师信永中和(HK)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1 月辞任,因公司无法提供完整账目且对 166.7 百万人民币资金交易的合规性存在重大疑虑,导致无法出具审计报告。
HKEX 于 6 月 9 日就永安荣通控股公布了什么?
6 月 9 日,HKEX 就永安荣通控股将 166.7 百万人民币在 2024 年底前后转移至控股股东一事,且未遵守 GEM 上市规则,并在数周内董事会仍未获悉该情况,对永安荣通控股及 6 名董事采取纪律处分。
为什么永安荣通失去上市地位?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停牌,并有截至 2026 年 2 月 20 日的期限,以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9.14A(1) 条满足复牌指引。未能在期限内满足要求后,GEM 上市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决议除牌,并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正式取消上市地位。
HKEX 对董事实施了哪些制裁?
HKEX 对詹发辉发布董事不适任声明并予以谴责,对金磊及周有琴发布有关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声明并予以谴责,并对夏振波、袁凌峰及张建勇因违反董事职责及 GEM 上市规则而予以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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