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Digital Asset 报道,针对韩国国税厅向一位通过配偶海外交易所账户中转并变现 67 枚比特币以购房的 A 先生征收赠与税的处分,韩国租税审判院近日做出重新调查的裁定。此前,税务部门认为该资金从配偶 B 账户转入 A 账户的行为属于赠与。A 先生主张其原本持有 80 枚比特币,因旅行规则限制才借道配偶账户,且双方存有协议约定。租税审判院审理认为,税务调查当时未充分考虑 A 先生提交的合意备忘录、赠与合同及硬件钱包照片等证据,且对数字资产的实际归属权调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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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茶杯社
· 2小时前
硬件钱包照片都能当证据了?链上归属+线下协议+实物佐证,三重自证才换来重审,普通人哪有这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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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User-ffe7bee5
· 2小时前
韩国这判例有意思,旅行规则倒逼夫妻走账,结果税局硬套赠与税,法院喊停重查,Web3 用户的合规成本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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