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其於 2026 年 5 月 26 日發布的官方「五年發展規劃」,深圳提出擴大金融開放並吸引海外金融機構的措施。該規劃旨在放寬外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機構及私募股權基金在資源配置、支付清算和消費信貸領域的限制。
主要舉措包括透過產品相互認可深化與香港、澳門的金融連通性,擴大「深圳—香港私募基金互通」計畫,推進「跨境理財通」試點,並設立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該規劃目標是在 2030 年前將 QFLP(合格外國有限合夥人)試點基金規模達到 1000 億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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