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提供的最新統計數據,截至 2026 年 3 月底,台灣共 14 家證券商已開辦虛擬資產 ETF 複委託業務,累計交易逾 98.99 億元新台幣。台灣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聲明,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已要求券商公會就虛擬資產 ETF 複委託業務過去一年執行情況提交評估報告,評估將參與資格擴展至散戶。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數據,截至 2026 年 3 月底,台灣共 14 家證券商已開辦虛擬資產 ETF 複委託業務,包括瑞銀證券、統一證券、中國信託證券、口袋證券、兆豐證券、台新證券(含合併後的元富證券)、康和證券、玉山證券、國泰證券、群益金鼎證券、凱基證券、富邦證券及永豐金證券。
根據金管會數據,自 2025 年初至 2026 年 3 月底,專業投資人複委託買賣外國虛擬資產 ETF 的累計交易金額達 98.99 億元新台幣;截至 2026 年 3 月底,投資人庫存金額約為 12.04 億元新台幣,佔整體複委託業務總額的 0.06%。
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表示,雖然交易金額隨市場熱度波動,但目前業務規模與整體複委託市場相比仍屬邊緣。
根據黃仲豪的公開聲明,金管會要求券商公會就以下三項指標進行普查並提交報告:
第一,確認在專業投資人參與期間,是否發生重大的消費爭議或客訴案件;第二,評估券商在第一線執行 KYC(了解你的客戶)與產品適合度評估時,是否能讓投資人充分理解虛擬資產的極端波動特性;第三,蒐集國際間主流市場對此類商品的監理法規演變情況。
黃仲豪表示,金管會正密切關注美國與各國對於虛擬資產 ETF 買賣的最新監理措施,若多數國家在法規上有所突破且市場運作平穩,台灣將參考其經驗,重新審視台灣散戶買賣海外虛擬資產 ETF 的可行性與配套條件。
根據金管會聲明,評估參考的國際市場包括美國(已推出多檔虛擬資產現貨 ETF)及香港(在特定架構下允許零售投資人參與此類 ETF 交易)。黃仲豪表示,台灣主管機關將上述兩地的監管實踐列為政策演進的重要參考依據。
根據金管會的官方記錄,主管機關於 2024 年 9 月發佈相關函令,核准台灣證券商透過複委託管道受託買賣海外掛牌的虛擬資產現貨 ETF;業務於 2025 年初正式啟動,初期僅限法規定義的專業投資人參與。
根據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的公開聲明,金管會已要求券商公會提交過去一年多業務執行情況的全面報告,報告評核指標包括消費爭議記錄、KYC 執行情況及國際監管趨勢,主管機關將於收到報告後進行評估。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數據,累計交易金額達 98.99 億元新台幣,庫存金額約為 12.04 億元新台幣,佔整體複委託業務的 0.06%;目前共 14 家證券商已開辦此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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