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本金融廳(FSA)的說法,5 月 19 日,該監管機構正式將以外國信託為基礎的穩定幣,依《資金支付服務法》歸類為電子支付方式。新的框架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承認在外國法律下所設立、且相當於日本監管標準的信託受益人權利,使由外國發行、以信託為基礎的穩定幣能在日本流通並符合法律要求。FSA 也進一步釐清,這類外國信託受益人權利不得被視為《金融工具與交易法》下的證券。
免責聲明:本頁面資訊可能來自第三方來源,僅供參考,不代表 Gate 的立場或觀點,亦不構成任何財務、投資或法律建議。虛擬資產交易具有高風險,請勿僅依賴本頁資訊作出決策。詳情請參閱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