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州允許銀行與信用合作社提供加密託管

Ethan Brooks
BTC0.16%

明尼蘇達州已通過立法,允許銀行與信用合作社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州長 Tim Walz 於週五簽署 HF 3709 成為法律,標誌著該州正式進入加密貨幣託管監管。該法案將於 2026 年 8 月 1 日生效。根據聯邦眾議員 Bernie Perryman 的說法(該法案主要作者之一),該立法確保「明尼蘇達州境內的金融機構能與其客戶與會員同步演進」,而不是迫使居民依賴未受監管的外州或離岸提供者。

合規與作業要求

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的銀行機構與信用合作社必須維持以書面形式制定的政策,用於規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與安全。機構須在開始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前至少 60 天,向明尼蘇達州商務主管提交書面通知(其中包含其風險管理架構的細節)。該法案也要求銀行與信用合作社確保將客戶資產與機構自身資產進行隔離。

產業支持與立法意圖

明尼蘇達信用合作社網絡(Minnesota Credit Union Network)為該州的州級貿易協會,週五表示,該立法「讓明尼蘇達州居民能用更安全的方式管理加密貨幣」,並透過監管監督強化對詐欺、駭客攻擊與損失的防護。Perryman 眾議員強調,該法案回應了需要受監管的替代方案,以取代離岸解決方案,讓州特許機構得以競爭,同時維持對消費者的保護。

全國監管背景

明尼蘇達州加入一份不斷增加的州名單,允許特定銀行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紐約、懷俄明州與維吉尼亞州已經有類似規範,為州級加密貨幣託管架構建立了先例。

平行的加密貨幣提款機立法

明尼蘇達州本月稍早透過 SF 3868 制定第二項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法案,該法案禁止全州的加密貨幣提款機與自助服務亭。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不能再安裝新的加密貨幣提款機,既有自助服務亭也不得再運作。營運商必須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移除所有加密貨幣自助服務亭。

更廣泛的產業影響

圍繞加密貨幣提款機的監管環境在國際上已有所變動。加拿大政府在其春季經濟更新中宣布,計劃禁止加密貨幣提款機,理由是其在詐欺與洗錢中的角色。這些監管進展促使加密貨幣提款機營運商 Bitcoin Depot 申請第 11 章破產保護,正如週一所宣布。

免責聲明:本頁面資訊可能來自第三方來源,僅供參考,不代表 Gate 的立場或觀點,亦不構成任何財務、投資或法律建議。虛擬資產交易具有高風險,請勿僅依賴本頁資訊作出決策。詳情請參閱 免責聲明
回覆
0/400
暫無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