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州允許銀行提供加密託管服務

Ethan Brooks

明尼蘇達州已通過立法,允許銀行與信用合作社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州長 Tim Walz 於週五簽署 HF 3709 成為法律。該法案將於 2026 年 8 月 1 日生效,隨著州政府持續建立與加密相關金融服務的監管框架,推進相關落地。該立法主要作者之一、眾議員 Bernie Perryman 表示,HF 3709 使明尼蘇達州境內的金融機構能夠「與其客戶與會員共同演進」,而非迫使居民倚賴未受監管的外州或離岸供應商。明尼蘇達州加入紐約、懷俄明州與維吉尼亞州,允許部分銀行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

監管要求

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的銀行機構與信用合作社,必須維持書面政策,以管理風險、內部控制與安全等事項,並涵蓋其他合規措施。其須至少於開始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前 60 天,向明尼蘇達州商務主管機關提交書面通知,包括其風險管理框架的細節。該立法亦要求銀行與信用合作社確保客戶資產與機構自有資產之間的隔離。

產業支持

作為全州貿易協會的明尼蘇達州信用合作社網絡(Minnesota Credit Union Network)在週五表示,該立法「為明尼蘇達州居民提供更安全的加密貨幣管理方式」,並透過監管監督加強對詐欺、駭客攻擊與損失的保護。

加密貨幣提款機禁令

明尼蘇達州本月稍早通過一項單獨法案,禁止全州的加密貨幣提款機與自助服務機(kiosks)。該法案 SF 3868 規定,截至 8 月 1 日,不得再安裝新的加密貨幣提款機,且現有自助服務機不得再運作。營運者必須於 12 月 31 日前移除所有加密貨幣自助服務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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