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州批准銀行進行加密託管,並禁止在 2026 年 8 月 1 日前設置 ATM

Ethan Brooks

明尼蘇達州州長 Tim Walz 於週五簽署 HF 3709 成為法律,允許銀行與信用合作社在一套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的新監管框架下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該州如今成為美國日益增長的一批司法管轄區之一,將數位資產服務納入更明確的監管監督之下。與此同時,明尼蘇達州也通過 SF 3868,禁止全州的加密貨幣自動提款機(ATM)與自助機(kiosks),理由是擔憂詐欺、詐騙與洗錢。此雙軌做法反映了該州在讓消費者能取得受監管的加密服務的同時,限制風險較高的分發管道。

## 合規與資安要求

在 HF 3709 下,銀行與信用合作社在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之前,必須建立書面政策,涵蓋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安程序以及營運防護措施。金融機構被要求在啟動這些服務至少 60 天前通知明尼蘇達州商務監理官(Minnesota Commissioner of Commerce),並且在核准程序中提供其風險管理架構的細節。

## 資產隔離義務

該立法的關鍵要素之一要求:客戶的加密貨幣資產必須與機構自身持有的資產完全分離。此條款旨在降低與無力償債、資金被挪用,或營運失誤相關的風險。

## 產業支持與立法理由

該法案的主要作者之一、眾議員 Bernie Perryman 表示,目標是確保以明尼蘇達州為基地的金融機構能隨著客戶需求的變化而成長。支持者認為,該立法讓居民可透過受監管的在地金融機構更安全地取得加密服務,而非被迫依賴離岸交易所或監管較不完善的提供者。明尼蘇達州信用合作社網絡(Minnesota Credit Union Network)支持該立法,表示將透過在受監管框架下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來降低詐欺風險、駭客攻擊與損失。

## 加密貨幣 ATM 禁令時程

在 SF 3868 下,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禁止安裝新的加密貨幣 ATM。所有現有機器必須停止運作,並最遲於 12 月 31 日前移除。州政府官員指出,與加密貨幣 ATM 相關的詐欺、詐騙與洗錢,是該禁令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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